时尚中国:13种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
[2008-6-16 11:21:03] 编辑:编辑部 来源:时尚网 录入:时尚中国
口服避孕药具有避孕效果好,既经济又方便等优点,深受广大需要避孕的已婚妇女欢迎,但并不是人人都可用避孕药,有下列情况的妇女就不宜使用或慎用避孕药。
1.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,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,或诱发高血压,应慎用。
2.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。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,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。
3.既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死病史者不宜服用。
4.严重高血压,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。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血压升高,应停止服药。 时尚中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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